清明节在今年首次被国家规定为法定假日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2008年清明节我公司放假安排如下: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4月7日起照常上班。工厂同公司放假时间一致,各展销部根据本市场情况自行安排。 放假期间,客户如有任何技术问题或需求,可拔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:0755-26226699,或直接与我公司销售部各地区负责人手机联系。 对于放假期间给广大客户造成的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!